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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质挂靠的资金流问题

建筑工程挂靠中,由于其本身就属于“灰色地带”,常常因各种原因导致双方对接不到位从而影响整个挂靠业务出现各种“糊涂事”,而资金流混乱则是最常见也是必须面对且影响重大的其中一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挂靠模式的关系结构

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为例,主要涉及有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方,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方,建筑工程项目挂靠方,三方关系如下图:

二、挂靠方的身份主体都有哪些?

实务中的挂靠方实质有企业单位挂靠和自然人挂靠两种。一般较大的项目多为企业单位挂靠,也就是说挂靠方大多也是一个施工企业,因其自身施工资质等级较低,难以承接较高等级资质要求的工程,因此挂靠高等级资质企业单位。不过在签署协议时,即使为企业单位挂靠,因各种因素也鲜有直接以自身名义签署协议的,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们看到的挂靠方身份主体都为自然人。

三、构建挂靠模式结构中,涉及挂靠关系的两方主体主要会签署何种协议?

实务中因建筑工程挂靠是被禁止的,故极少出现直接签署挂靠协议,而大多签署如:《合作协议》、《内部承包协议》、《联营协议》等以规避敏感字眼导致的法律风险。除此之外还有可能单另签署一些质量保证条款和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协议。

四、建筑工程挂靠业务中可能涉及哪些账户?

一般情况下可能出现的账户有:

(1)建设方(甲方)账户

(2)总承包方企业账户

(3)总承包方法定代表人等账户

(4)挂靠方企业账户

(5)挂靠方自然人账户

(6)挂靠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账户

(7)外部合作方(企业/自然人)账户等

以上林林总总的账户之间发生的资金流动如果不能有效管控很可能导致巨大风险。

五、建筑工程挂靠业务中的资金流乱象

实务中常常听到老板问财务:钱去哪儿了?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资金管理混乱造成的。
由于缺乏事先规划和事中管控,在实务中上述账户的资金流动随意而为可能导致资金情况一片混乱,如下图:

你没看错,就是这么混乱!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到:包括项目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在内以及挂靠方自然人账户、挂靠方企业单位账户和挂靠方企业单位股东/老板账户及外部合作方账户等多个账户都出现使用且相互之间互为转账的情况,也都有从总承包单位乃至项目建设方收到款项。
另外,对于一些总承包单位不予以认可的费用支出,也会从上述账户中的如挂靠方自然人账户、挂靠方企业单位账户和挂靠方企业单位股东/老板账户等随意支出,导致支出项的资金流未能统一,不仅给后续核算带来麻烦,还给实际项目管理带来麻烦,也给各方带来涉税风险,更是不利于资金的有效管理。如果挂靠方自身账务核算也不健全的话,甚至无法将实际的支出核算清晰,项目成本费用成了一笔糊涂账,很可能给整个项目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上述的资金流转混乱在营改增以前是很常见的,而在营改增之后加之各项监管的加强和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总承包单位之间的资金流在营改增后基本清晰一致,项目建设单位不可随意支付款项给总承包单位之外的第三方,总承包单位也不可随意支付款项给除工程合作单位和供应商以外的第三方,但在建筑工程挂靠业务中搭建一个资金流架构还是相当有必要的!

六、建筑工程挂靠资金流问题的一个现象两个特点

(1)项目核算的双轨现象

因每一个建筑工程挂靠的项目对外都是以总承包单位(被挂靠方)名义提供建筑服务的,故总承包单位就必须对该挂靠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等进行详细清晰的核算,但对于挂靠方(企业/个人)而言,因各种原因很多项目支出总承包单位是不予认可的,又或者认为风险较高不允许入账;挂靠方(企业/个人)对于仅仅总承包单位进行的项目核算不放心或不太认可等,导致挂靠方(企业/个人)同时也自行就建筑工程挂靠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这就造成了建筑工程挂靠项目出现双轨核算的现象。

(2)账户使用范围混乱的特点

对于资金核算和管理而言,确定使用账户范围是重要的一环,然而一直以来不少的建筑工程挂靠项目收付款的账户使用处于乱用乃至于滥用的状态,对于被挂靠方总承包单位而言,只要是公司名下的账户,哪个有钱就用哪个支付(为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多种多样,在此就不赘叙了);对于挂靠方(企业/个人)而言,只要能收到钱或者支付方便,不管是公司账户、老板私人账户、财务人员账户乃至外部合作单位的公账、私账等等,建筑工程挂靠项目的资金常和私人或企业自身的资金混同使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哪怕在现今如此高压的管控之下也难以摒除。

(3)资金流向随机的特点

因账户使用的随意和混同从而导致了资金流向的随机,长此以往资金流的混乱是必然的,资金风险、涉税风险等问题的爆发也只是时间问题。

七、建筑工程挂靠业务的资金流架构搭建的几点建议

(1)引入“资金池”概念

资金池,也称现金总库,是一种资金管理模式,把资金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像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空间,现金池结构包含一个主账户和一个或几个子账户。而其在此的主要作用在于对对应的建筑工程挂靠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控制,便于管理和调拨,资金流入和流出也更清晰,核算更准确,使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更具效率。

(2)设定“资金池”出入口

不管前述的《合作协议》、《内部承包协议》、《联营协议》等里的挂靠方是企业单位还是自然人,在通常情况下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方而言大多会要求只对应该自然人账户,因此资金池出入口账户就可设为自然人账户,无论是向总承包单位转账打款,还是从总承包单位收款,都以该自然人账户为核心。作为项目资金池的账户其不能再和其他公私业务搅在一起,应专为该项目所使用,需要界定清楚。

(3)“资金池”账户设为哪个账户

实务中,资金池账户大多是挂靠方自然人账户,当然也有其他账户的,如挂靠方指定一个其财务人员或某位股东老板的银行卡账户等,甚至会出现挂靠方企业单位账户,在此个人建议直接使用挂靠方自然人账户,实在不行就其某位股东或老板的个人账户,这主要是出于多方面“安全”考量。

(4)所有资金流统一

这个资金池账户作为建筑工程挂靠项目核算的基础账户,所有资金流向和项目真实收支核算进行对应做好台账记录。即使项目有一些较为特殊的支出,也最好先从此基础账户转付,避免随意最终无法核算或核算混乱的情况发生。

(5)做好“资金池”台账

前面我们说过资金池结构是涉及一个主账户和一个或几个子账户的,那么如果在项目核算使用了多个账户,那么做好资金池台账就很重要了,将所有项目资金流入流出进行完整统一的核算,使所涉及的多个账户资金流向合并为完整的项目资金流同项目核算的账务体系相吻合。避免出现混乱。

因企业和项目情况的不同具体操作方式有异,不能一概而论之,在此不再赘述。另外可能有小伙伴会说到税务问题,事实上按照如今金四系统的强大程度和包括我国在内的税务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只要查可以说是无所遁形的,与其混乱不堪风险高企不如提前做好筹划合理纳税。要提醒的是:传统的两套账、以调账达到符合税法要求、利用所谓税负率以控制企业税负达到税务系统指标乃至于通过某些方式获得税局内部人员口径或默认处理方式的做法都不是税务筹划且涉税风险不可谓不大,大伙对此类误区一定要有所认知,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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