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束后,应与拟中标人进行商谈,详细、客观记录谈判内容并将谈判各方达成一致的内容合理地、恰当地包含到拟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澄清投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及合同条件等内容,保证在此过程中坚决且最大限度地维护业主方利益。
合同协议的签订应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等,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谈判的谈纪要也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工作结束后,项目部资料员应负责整理招标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并进行保管,并对招标资料统一分类、归档,列出具体的资料清单,以保证过程资料的完整性和信息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