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涵盖了对建筑工程监理供方的管理流程、入库规则、入围和投标要求、等级管控、考核评估、信息管理和关系维护等基本内容。
2 定义
2.1 工程监理
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2 监理供方
指具备相应监理服务能力,能够承接相应监理服务的单位,主要负责完成合同标段内营造全过程全范围的监理咨询服务,可分为A、B、C、D四个等级:
A 级供方:战略监理供方。
B级供方:合格监理供方,在全国备案区域和可承接业务范围内无条件入围。
C 级供方:合格监理供方,在区域公司投标时入围。
D级供方:不合格监理供方,与万科中国有过合作,评估结果不合格或在禁投标处罚期监理供方。
2.3 总监理工程师
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满足国家对项目的等级要求),由监理公司任命,全面负责监理服务合同的履行,领导并管理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工作,是项目履行监理服务工作的实际负责人,是承担建筑工程监理法定责任的监理人。
2.4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足国家对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专业技术工程的监理工作。
3 职责
3.1 集团产品管理中心
a) 监理供方库管理的主责部门,参与监理供方入库阶段考察评价以及监理供方履约评估;
b) 监理供方升降级、奖惩管理,发布供方名册并通报不合格供方;
c) 负责区域公司属地化监理供方中标单位的最终选择。
3.2 区域公司产品管理部
a)负责区域公司内工程监理供方的招标工作;
b)负责组织监理供方入库阶段的考察评价、背景调查、供方资格预审;
c)组织实施区域公司监理供方区采,完成供方属地库建设与维护;
d)审核项目公司供方履约评估结果的应用情况,并向集团产品管理中心反馈。
3.3 项目公司
a)负责供方现场管理,实时掌握供方服务情况,处理供方异常事件,有效控制供方行为,并及时提报重大异常情况报告;
b)组织实施项目监理供方招标,参与供方考察、入围并提报区域公司审核;
c) 负责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面试;
d)参与供方履约评估,并提报供方履约管理绩效结果应用方案供区域公司审核。
4 供方管理流程
已列入监理供方库的供方管理流程图,见附录 A。
5 供方入库规则
5.1申请条件
监理供方资格申请,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a) 具有营业执照、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监理工程对应专业资质(含人防资质且登记须匹配工程要求);
b)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接管、财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无法院裁定的失信记录;
c) 近 3年内未骗取中标和未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 以政府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d)近 3年内与国内 TOP20房地产企业合作项目不少于3个或市级优质工程奖杯2个;
a)具备独立承担工程品质实测实量评估综合能力。
5.2 资格审查
5.2.1 监理供方考察人员组成
监理供方的入库考察由区域公司产品管理部组织,集团产品管理中心参与,区域公司相关条线及项目公司各派 1 人及以上参与考察,考察组职级 4 级以上的人员不少于3 人。
5.2.2 监理供方考察要点
a) 区域公司应将拟考察供方的《供方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1)考察时间和行程安排至少提前 3天通知考察人员,禁止单独考察;
b) 对供方监理的工程的考察应优先选择与拟建工程类似的工程,在建工程(需全部达到±0.00以上的形象进度)已建项目至少 2个及以上;
c) 与总监、总监代表及其建设单位当面沟通,对其过往经历、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进行考察,了解监理供方的合同履约情况。
d) 了解监理单位的企业资质、企业信誉、公司理念、管理模式、工程配合和企业负责人的态度。
5.2.3 监理供方考察结果应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人员应根据考察情况填写《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评分表》(见附件 2)、《工程总监(总监代表)考察评价表》(见附件 3)。《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评分表》评分低于 80 分(含 80 分)不得入库;高于 80 分视为取得入库资格,初始级别定为 C 级,并确定其为区域公司属地供方库归属。
6 供方入围及投标
6.1 一般要求
6.1.1 A级供方在战略监理合作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内,可作为直接委托供方;监理服务采取招标方式的工程,且在满足招标公告入围条件的同时,有直接入围的权利且项目公司对其不得剔除。
6.1.2 B级供方在项目招标时,在自愿前提下可参与万科中国重资产板块备案区域公司范围内工程监理投标,且在满足招标公告入围条件的同时,有直接入围的权利且项目公司对其不得剔除。
6.1.1C级供方在区域公司供方库内,监理供方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参与投标。
6.1.2 D级供方不得入围。
6.1.3 项目所在地有区采监理的,区采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内工程必须采用区采成果;当合作项目等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供方时,入围供方数量不少于(2N+1)(N 为启动组团/区块数);当 A、B、C级都不能达到(2N+1)时,由项目公司推荐补足,但须满足5.2 条款。
6.1.4 项目所在地无区采监理且B、C 级报名单位数不足或为新进入城市未建立监理库,由项目公司推荐不少于(2N+2)(N 为启动组团/区块数)家单位作为新入库单位,但须满足 5.2 条款。
6.2 违规处罚
各类招采过程违规处罚详见表 1。
表 1招采过程违规处罚表
序号 | 处罚项 | 处罚条款 | |
1 | 投标入围 |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 (1) 第 1次违规:在万科中国范围内禁止投标 3 个月;第 2次违规:万科监理供方等级降一级,在万科中国范围内禁止投标 6 个月;(2) 第 3次违规:取消万科监理供方资格,且 2 年内不得再申请万科监理供方入库。 |
2 | 投标询标 |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 (1)没收投标保证金;(2)在万科中国范围内禁止投标 1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取消万科监理供方资格,且 1年及以上( 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万科监理供方入库。 |
发现串标、围标现象 | (1)没收投标保证金;(2)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万科监理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虑入库。 | ||
发现行贿现象 | (1)没收投标保证金;(2)5 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 ||
3 | 决标 | 决标后不签合同 | (1)没收投标保证金;(2)取消万科监理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
7 供方等级管理原则
7.1 基本原则
分级管理:对监理供方实行 A、B、C、D 四级管理。
7.2 供方升级原则
7.2.1C级供方连续 2年履约管理绩效评估年度排名前 30%,经谈判确定后可升级为 B级供方,B 级供方库数量不设上限。
7.2.2 B级供方连续 2年履约管理绩效评估年度排名前 5%,且年度评估标段数大于 5 个,每标段成绩不低于88分,经商务谈判可升级为 A级供方,A级供方库数量不设上限。
7.3 供方降级原则
7.3.1 供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域公司产品管理部发起 ERP流程,经集团产品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后列入 D级供方,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考察入库:
a)投标时有串标、围标行为的;
b)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各种理由改变合同条件或拒签合同;
c)因供方明显的不履行管理职责,直接、间接导致工地现场(包括其临时生活区) 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500万以上的经济损失);
d)接受施工单位贿赂;
e)对签证单、进度款审核与事实不符,并给项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f)未经同意,擅自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g)因供方配合不力,引起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影响项目整体交付的;
h)以验收、交付为条件拒绝盖章要求合同外补贴等;
i)发生其它严重情况已不适合继续合作的。
7.3.2 供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域公司产品管理部发起 ERP流程,经集团产品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调整为离库状态,但不影响其现有合同的执行,如有意愿再度合作的, 则需按第 5条规定重新进行入库评审。
a) 因供方明显的不履行管理职责,间接导致工地现场(包括临时生活区)出现安全事故;
b) 对签证单、进度款审核与事实不符,但未给项目公司造成损失;
c)3 年内未参与万科中国范围内任一工程项目投标;
d)连续 2 年度万科中国建筑工程供方履约管理绩效评估排名后 5%(含)。
7.3.3 A、B级供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拒不整改的,由区域公司产品管理部发起ERP流程, 经集团产品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后,做降级一级处理:
a)因供方明显的不履行管理职责,间接导致工地现场(包括临时生活区)存在安全
风险而产生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勒令停工 30 天以上处罚的;
a)因供方明显的不履行管理职责,间接导致工程质量隐患或风险产生政府质监主管部门勒令停工 30天以上处罚的;
b)对签证单、进度款审核不履职,仅填写“情况属实”等;
c)万科中国年度履约管理绩效评估中,B级排名后 10%(含),A级排名后 20%(含);
d) 3年内未承接到万科中国范围内任一工程的监理供方。
7.2 A、B 供方权益
7.2.1 A 级供方
a)可在所有重资产板块区域公司范围内工程监理招标时直接入围;
b)在所在区域公司监理区采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具有最优先被委托资格;
c)项目投标中,可在最终的投标价的基础上下降 2元/m2作为评价参与决标,若中标,中标价按照下降前执行。
a)可在所有重资产板块备案区域公司范围内工程监理招标时内直接入围;
b)在所在区域公司监理区采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内工程,根据年度履约管理绩效评估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和区采合同约定履约工程量协商委托资格;
c)项目投标中,可在最终的投标价的基础上下降 1元/m2作为评价参与决标,若中标,中标价按照下降前执行。
8 供方履约评估
8.1 实时评估
评估主要依据监理合同内相应的扣款条款,费用由项目公司在监理工程款中实时扣除。
8.2 季度评估
8.2.1 评估维度
集团产品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对监理供方进行履约管理绩效季度评估、排名,评估维度包含被委托监理工程的第三方过程评估季度综合成绩(见VKH7511《第三方工程品质评估实施标准》)、监理管理行为绩效评估、万科中国工程质量巡查有关工程质量的品质预警或红线预警处罚。
8.2.2 奖罚规则
8.2.2.1 总体要求
万科中国范围内总额度控制为奖励金额∶罚款金额=2∶1。
8.2.2.2 奖励规则
以工程监理总包标段为单位,第三方监理供方履约管理绩效评估季度排名前 10%且季度建安过程评估综合分 90 分及以上且集团产品管理中心巡查无红线违规或质量预警, 项目公司可对监理供方进行奖励。
8.2.2.3 惩罚规则
以工程监理总包标段为单位,第三方监理供方履约管理绩效评估后 5%,且项目第三方建安过程评估成绩 80 分以下,项目公司可对监理供方进行处罚。
8.2.2.4 落实要求
区域公司应在监理供方承包合同中制定具体奖罚条款,遵循奖罚对等原则。
8.3 年度评估
a)年度评估周期为每年 1~12月份。评估成绩于次年 3月公示。
b)年度评估计分规则
年度周期内监理履约管理绩效评估数≧3 次,年度成绩取平均分,扣除万科中国工程质量巡查工程质量的品质预警(-1)、品质重大预警(-2)、品质红线预警(-2),为监理供方年度项目得分,监理供方在万科中国重资产板块所有监理合同年度项目得分平均为监理供方公司的年度履约管理绩效得分。
c)年度评估成果应用
供方等级管理原则”条款执行。
分,满足以上条件的监理公司可参与万科中国年度关键供方评优。
9 合格供方信息的整理及发布
集团产品管理中心于每年 3 月(具体以通知为准)根据供方年度履约管理绩效评估得分与分级标准,完成供方排名及等级认定,并将更新后的《万科中国建筑工程监理合格供方名录》按权限审批后,在 OA 平台发布。
10 供方维护
10.1区域公司产品管理部不定期组织与监理供方单位高层之间的约谈,解决履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10.2集团产品管理中心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供方信息,包括库内单位资料的补充,特别是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专项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需齐全。
10.3 集团产品管理中心作为受理供方投诉的主管部门,处理投诉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简便、高效的原则,维护公司和供方的合法权益。
10.4 项目工程部要将监理纳入团队建设范畴:监理要穿着建设单位工程部的工作服或相似款式、办公场所和食堂无差别设置、参与项目部聚餐等。
11.引用文件
11.1 VKH7511《第三方工程品质评估实施标准》
12 记录清单
12.1 VKH7171-2019模 01供方资格预审文件(附件1)
12.2 VKH7171-2019表 02资格预审评分表(附件 2)
12.3 VKH7171-2019表 03工程总监(总监代表)考察评价表(附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