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建项目
15.1. 参建单位
15.1.1. 业主方
15.1.2. 咨询管理方
15.1.3. 咨询管理(招标商务)
15.1.4. 设计公司(国外)
15.1.5. 设计深化公司(中国)
15.1.6. 总承包方
15.1.7. 专业分包
15.2. 政府相关手续
15.2.1. 消防工程申报、审批以及验收
15.2.2. 完成规划报建
15.2.3. 完成施工许可证的申请
15.2.4. 完成过程中政府监督检查
15.2.5. 完成竣工消防验收、建委验收等各项政府验收工作
15.2.6. 食药监所有手续的办理
15.2.7. 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
15.2.8. 工商营业执照办理
15.2.9. 环评审批手续
15.2.10. 卫生许可证手续
15.2.11. 物业手续
15.3. 施工措施
15.3.1. 代发包人购买建设工程一切保险
15.3.2. 遵守措施项目规范内有关要求及规定
15.3.3.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费
15.3.4. 负责所有甲供材料、设备的卸货及存管工作
15.3.5. 协同所有承包商的专业分包、供应商的工作
15.3.6. 完成工程界面定义里属于总包需要完成的工作
15.3.7. 进行必要的测量放线工作及现场勘查,获得准确的现状信息
15.3.8. 负责完成发包人指示的施工打样板或主要材料设备送样
15.3.9. 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指示,提交进度报告、质量报告
15.3.10. 负责所有项目所必需的检测、复测、调试,试车及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报告
15.4. 拆除及迁移工作
15.4.1. 根据设计图纸拆除
15.4.2. 因开展室外装修施工需要所涉及的全部的拆除及迁移工作
15.5. 深化设计工作
15.5.1. 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所有设计图纸的深化工作包括结构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等
15.5.2. 承包人机电深化设计需要满足外露的风管和电气管道布置整齐,横平竖直,保证美观
15.5.3. 承包人强弱电深化设计需要按照 pos/打印机/收银台点位采用一用一备
15.5.4. 设计公司存在缺失部分的设计工作
15.5.5. 由于设计图纸不详引起的费用变更,属于承包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发包人后期不再支付
15.6. 结构工程
15.6.1. 项目涉及的钢结构工程
15.7. 消防工程
15.7.1. 新增防火卷帘及其配电(接至原大楼消防电源配电系统)和控制系统的供应和安装
15.7.2. 消防电气系统改造,包括消防设备供电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以及与大楼主系统之间的连接等
15.7.3. 消防水系统改造,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末端放水以及与大楼主系统的连等;
15.7.4. 灭火器的供应和安装
15.7.5. 机房气体灭火系统的供应和安装
15.7.6. 按图纸要求改造、供应及安装防排烟系统
15.7.7. 消防材料检测、第三方检测及其他必须的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15.7.8. 消防系统的调试
15.7.9. 消防装修验收(大楼物业及消防局)
15.7.10. 申报开业前消防验收并获得通过
15.8. 空调通风工程
15.8.1. 按图纸对原空调通风系统的改造及对新设计空调水系统、空调风系统、新风系统、卫生间排风系统、厨房排油烟系统、厨房补风系统、事故排风系统采购供应、安装及调试。
15.8.2. 包房的 VRV 空调系统含空调系统设备,铜管,冷凝水系统等全部工作(VRV系统指定大金品牌),IT 机房和凉菜间的分体空调含空调系统设备,铜管,冷凝水系统等全部工作,分体空调采用大金品牌。部分空调室外机必须设置于屋顶。
15.8.3. 厨房排油烟管道及管道与排油烟罩的连接;
15.9. 给排水工程
15.9.1. 完成与现有给水、排水系统的接驳工作;
15.9.2. 完成厨房、卫生间、吧台等区域的生活给水、热水、排水、通气等管道及相关阀门、给排水设备(如给水龙头,下水防臭器)、排水地涌、(防臭不锈钢地涌的安装工作;以及与大楼主管的接驳);
15.9.3. 相应洁具供应及安装(成套洁具、盖板、水箱、水箱盖板、感应龙头/龙头、延时冲洗阀及相应电源、配套阀件、型钢支架、排水栓、存水弯、洁具与管道的连接、楼板/砖墙开孔洞及封堵、开挖及回填土及按规范金属器件接地等)。
15.9.4. 图纸范围内其它给排水管道供应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管件、接驳、柔性/刚性/普通套管、管道保温及保护层、套管与管道之间采用不燃填料填充封实、支托吊架、刷油、防腐、冲洗试验、所需开孔洞及封堵
15.10. 电气工程
15.10.1. 1)大楼原有配电箱的移位、改造,及新增配电箱的供应和安装;主配电箱到分配电箱的供电电缆及相关电线管槽的供应和安装;
15.10.2. 2)现有电缆桥架等机电设施的移位;
15.10.3. 3) 照明系统所需的开关、 电缆/电线、 线管、 桥架、 接线盒;
15.10.4. 4) 为装饰性灯具供应商提供电源点位;为所有调光灯具提供 0-10V 调光电线管及配套电缆电线,即使设计图纸未包含,施工单位投标报价需根据经验包含此工作,后期即使设计图纸完成,费用不再增补。
15.10.5. 5)动力系统所需的开关、电缆/电线、线管、桥架、接线盒、面板的供应/安装;
15.10.6. 6)成套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不间断电源安装,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电缆敷设,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等;
15.10.7. 7)应急照明系统的供应和安装;
15.10.8. 8)室外和室内 Logo 电缆/电线、线管、桥架、接线盒的供应/安装;
15.10.9. 9)厨房设备供电线路的二次改造连接;
15.10.10. 10) 酒吧层柜灯具(见详图 DT01),吧台灯槽(见详图 DT02), 屏幕灯槽(见详图 DT03), 前台灯槽(见详图 DT10),特色墙上照灯(见详图 DT11),展示架灯具(见详图 DT12),砧板上照灯 F11-UP 的供应及安装;
15.10.11. 11)仓库/IT 房间/低压配电房/后厨相关灯具供应及安装。
15.11. 燃气工程
15.12. 机房工程
15.13. 弱电智能化工程
15.14. 多媒体系统工程
15.15. 智能灯光工程
15.16. 室外工程
15.16.1. 幕墙工程
15.16.2. 门头招牌
15.16.3. 落地LoGo
15.16.4. 屋面的室外工程
15.16.5. 屋面的设备安装
15.16.6. 临时围挡
15.17. 室内装饰工程
15.17.1. 1) 按图纸建造、 供应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轻质间墙、 实体(砖墙)墙体和玻璃隔墙体等;
15.17.2. 2) 绿植,花盆和种植土等所有绿植工作。
15.17.3. 3) 实施防水工程以及防水保护;
15.17.4. 4) 按图纸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墙柱面、 地面、 天花的装饰工程, 含地毯、 塑胶地板、 木地板、 瓷砖、 油漆面、 木饰面、 五金器具、 玻璃、镜面、 金属饰面板等;
15.17.5. 5) 按图纸完成门窗(防火门、窗必须由专业厂家提供并持有产品合格证书)以及门窗五金; 39
15.17.6. 6) 展车顶部的天花图纸由承包人自行补充深化完善,即使设计图纸深度不能达到要求,后期业主提出修改,也不给予费用增加。
15.17.7. 7) 所有收边工程,即使图纸未设计,但合同应包含,由施工单位自行设计,包括不同墙面装修材质衔接处收边,LED 和多媒体设备收边等。
15.18. 厨房工程
15.19. EAS地埋防盗工程
15.20. 啤酒设备工程
15.21. 人脸识别采集
15.22. pos收款系统工程
15.23. 移动家具工程
15.23.1. 1)供应及安装固定家具、装置,设计图纸表示为固定家具的所有家具;
15.23.2. 2)家具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有家具式样必须有正版授权,发包人不接受因家具式样产生任何版权纠纷,如果供应商不能明确是否有此类风险,则必须
15.23.3. 采用纯进口家具或者重选款式。
15.23.4. 4)活动家具由发包人方负责采购;如果强电及弱电点位位于活动家具内部,
15.23.5. 其线路,模块和面板由总包负责;活动家具必要的二次搬运和活动家具在现场的安装摆放由承包人负责。
15.24. 标识标牌工程
15.25. 安防报警工程
15.26. 甲指乙供分包
15.27. 甲指分包
15.28. 专业分包
15.29. 其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