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建工程
土建总承包责任范围:
所有套管外的封堵工作、防水收口,废弃管线的封堵、防水收口。
完成埋地管线部位的地面结构层、装饰层施工。
完成燃气调压站土建基础的施工。
完成燃气管线走向上的结构(板/墙)预留洞及封堵、防水收口工作。
完成埋地管线部位的地面结构层、装饰层施工。
燃气分包责任范围:
完成局部埋地管线的土方开挖、回填工作(燃气管沟按标准图集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二、水暖工程
机电分包责任范围:
一次结构中预留燃气套管工作。
燃气分包责任范围:
完成管及套管内的封堵、管道安装、切断阀安装、燃气表安装及打压试验工作;
完成锅炉机房燃气立管球阀下桩头至燃气锅炉燃烧器自带过滤器管段的接驳;
负责相关验收及移交过程的配合及报验工作;
负责本项目所有燃气相关管线的安装、供应工作。
燃气资源开通工作。
燃气用套管的提资,及套管管线安装完成后的套管内防水/防火封堵。
三、电气工程
机电分包责任范围:
一次结构中燃气电管预留预埋工作。
完成全部主体内、室外至室内、主体楼内至主体楼外金属管的预留预埋,并预留金属盒、穿带线;
在燃气报警主机所在的机房(电间)内、中控室等提供事故电源;
事故风机由机电分包人安装并预留接口;
燃气系统所需设备的应急动力电源,双路供电电源,提供电源至配电箱(供应及安装)上桩头;
提供燃气报警阀间、燃气控制间、锅炉房操作间内,预留燃气用电源的供应及安装工作。
弱电、消防报警与燃气报警系统的通讯控制等由其他专业分包提供管线安装。
燃气分包责任范围:
燃气报警系统所有明敷金属管、金属线槽的敷设;
探测器定位应包含追位软管敷设,提供构成燃气报警系统的所有设备及线缆,完成室内燃气管线、探测器、燃气报警主机(预留接口供其他专业接驳)、燃气报警切断阀安装调试工作;
负责配电箱下桩头至系统相关用电设备、控制箱柜的电源接驳;
事故风机的联动接驳(模块及管线)由燃气分包人负责安装及调试。
说明:界面的划分与标段划分、系统形式、项目业态都密切相关,市政界面与各地市政政策也有关系,参考本界面注意贵项目实际情况,如果您认为有更好的划分方式,建议下方留言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