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文本的准备:
1)选择合适的合同标准文本:国内大部分建设项目设计合同主要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有两种类型,分别为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由6部分内容组成,其主要内容如下:
①合同签订依据;
② 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等;
③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⑤合同设计收费估算、设计费支付进度及其说明;
⑥ 双方责任:发包方责任一般包括应向设计人提供设计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及时确认设计成果等。设计人责任一般包括:按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随项目进展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与合作设计单位的设计协调等。
2)编制合同专用条款:编制或审核合同专用条款时,应遵循下列主要原则。
①制定各项专用条款的目的是有效地实现项目的总目标,要以主导目标控制为导向,正确处理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对立统一关系。
②通过合同专用条款保证发包方对设计过程与成果的控制权力。如制定专用条款,鼓励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对重大问题进行多方案比较择优选用。并不断优化,以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的积极性与创优精神;规定哪些重大问题和重要阶段,要召开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机构参加的专家论证会,以保证发包方的知情权与决策权。
③通过专用条款充分调动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积极性:设计过程是技术性、系统性较强的思维活动过程,管理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较难对其进行检查,这就要制定专用条款调动其积极性,增强其实现各项目标的责任感如制定奖惩措施,使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利用价值工程原理,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性价比,并执行限额设计等。
④ 制定专用条款不仅要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还要注意平衡合同双方利益,促使合同双方互利合作,取得共赢。
⑤通过制定专用条款,进一步明确与细化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如规定设计方主要设计人员名单;规定哪些专业工程,主设计单位可分包,并规定主设计单位的协调责任;规定在项目配套征询和报批报建中设计方的配合责任等。3)关于设计收费:2002年国家计委发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该标准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
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即按计费额查表得到设计收费基价,冉来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得出基本设计收费(如各调整系数均为10,则1000万元~10亿元计费额的项目,基本设计收费为38.8万元~2393万元)。注意基本设计收费不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及主体设计协调费等,如发包方要求设计方完成这些工作,则另收取其他设计收费(如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则加收基本设计费的10%)。具体计算方法及不同情况如何计算收费详见该标准。
2014年7月10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提出“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并提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在选择设计单位及签订设计合同时,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团队不宜将设计费的多少作为主要因素,如设计单位能提供优质服务,真正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综合项目各项需求和制约因素,优化设计,利用价值工程原理提高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性价比,则建设单位得到的效益将远大于多付的设计费。
(2)合同文本的评审:合同文本经招采、合同管理组负责人审核后,由招采、合同管理组负责人召开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合同评审会,最好请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根据评审意见,由招采、合同管理组负责修改、完善,项目经理再次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确认。
(3)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合同文本经建设单位确认后,项目管理团队即可与设计单位谈判合同签订事宜,谈判过程中既要维持建设单位对设计过程与成果的控制权,又要尊重设计人员,激发设计人员的创作和优化设计的热情,互谅互让,达成共识。谈判结果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即可将正式合同文本报建设单位签署。签订设计合同尚应注意:若采用招标形式委托设计单位,则招标人和中标人应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天内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招标人应在签订设计委托合同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项目所在地建设或规划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