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质量包括设计对象和设计结果两个方面。设计对象是指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采用的技术标准、设计使用、工程规模、达到的生产能力等;设计结果是指设计的工作质量,包括设计成果的正确性、各专业设计的协调性、设计文件的完备性、明确性、合规性。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是设计质量。设计文件决定了建筑的造型、结构强度,抗震等级等,同时也决定了建筑本身功能性的满足程度。我国工程质量事故统计资料表明,由于设计方面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占40.1%,由于施工方面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占29.3%,其他原因(如材料、设备等)引起的质量事故占30.6%。可见,设计质量应作为项目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控制。
设计质量管理的重点工作包括设计前控制和设计成果评审两个方面。
1设计前控制
①确保设计原始资料的可靠性,包括工程勘察的地形地质资料和参数、水文特征的资料等。
②设计大纲合理、全面,包括设计原则、设计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基本数据和条件,设计参数、定额、指标;建设规模论证、设计方案比选;材料工艺设计准则。重大技术问题论证研究的技术方法;设计计算公式与应用软件;要求达到的经济效益与技术水平等。
③ 建立工程设计工序质量控制措施与设计校审制度。
2设计成果评审
设计文件的质量,主要依据其功能性、可靠性、可实施性等几个特性是否满足要求来衡量。
①功能性。包括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文件的要求,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配套合理,总图布置合理,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②可靠性。包括设计基础资料齐全、准确、有效,计算依据可靠合理,设计条件正确,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专业设计方案比选应有论证报告,结论明确;采用的设备、工艺技术、材料均应先进可行,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均已通过鉴定,并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便于维修和建立维修保障,备品备件自给率符合要求;定型设备应选择国家或行业的系列化、标准化产品,严禁选用淘汰产品。
③可实施性。包括建筑、结构设计应考虑项目建设地区的具体情况和施工单位的作业技术能力、装备水平,并应提出施工验收准则;设计中应考虑高、大、重设备的运输及安装方案、实施条件、检验置换作业及其他特殊安装要求;现场制作的设备应考虑现场作业条件及环境特点等因素;工程设计文件应提供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制作和检验的技术要求。